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校园新媒体是学校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下发的《网投十大信誉可靠平台新媒体建设管理办法》(附件一)规定,为加强校园各类新媒体的规范管理,整合媒体资源,发挥其在师生思想引领、文化传承、舆论宣传、风采展示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经研究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工作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备案登记范围
校园新媒体是指校内各党政部门、群团组织、直属单位、教学单位、学生组织、教职工及学生个人等开办的数字出版物、数字广播、数字电视、数字电影、社交网络、桌面视窗、触摸媒体、手机网络、移动客户端等新型传播媒介,包括腾讯QQ、微博、微信、头条号、大鱼号、百家号、手机报、APP客户端、网络视频、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。
二、备案登记方式
各党政部门、群团组织、直属单位、教学单位及学生组织等申请开通校园新媒体时,应严格履行以下流程:
1、党政部门、群团组织、直属单位申请开通校园新媒体,须先经所在部门、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;各教学单位申请开通校园新媒体,须先经所在单位党总支、党支部审批同意;学生社团申请开通校园新媒体,须先经主管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。
2、新注册账号请详细填写《网投十大信誉可靠平台新媒体开通审批表》(附件二)。
3、在此之前已开设运营的新媒体账号,请如实填写《网投十大信誉可靠平台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》(附件三)。
4、《审批表》或《备案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签字盖章后,将纸质稿于2018年4月19日前报送至宣传统战处(文德楼231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zbszxtc@163.com,联系人:韩尚坤 ,联系电话:3821028
附件一:《网投十大信誉可靠平台新媒体建设管理办法》
附件二:《网投十大信誉可靠平台新媒体开通审批表》
附件三:《网投十大信誉可靠平台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》
宣传统战处
2018年4月13日